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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路边公共设施出气没个完,他从行政拘留变为刑事拘留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潘高峰     作者:潘高峰     编辑:张家愉     2019-04-16 12:45 | |

男子方某相亲遭拒,为宣泄心中不满情绪,肆意破坏路边指示牌,后因寻衅滋事被青浦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没想到方某被处罚后仍不思悔改,再次大肆破坏路边电箱、交通信号灯等公共设施宣泄情绪。近日,方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图说:监控录像显示,方某在大事破坏。警方供图

今年4月3日12时许,青浦公安分局白鹤派出所接市民王先生来所报案,当天上午8时许,他在青浦区纪鹤公路鹤星路北侧约300米处发现他所在公司的光缆交接箱被人为损坏。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处置。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及走访排摸,民警迅速锁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男子方某。当日下午4时30分许,民警在白鹤镇纪鹤公路鹤星公路北500米处将犯罪嫌疑人方某抓获,并传唤至白鹤派出所接受调查。

犯罪嫌疑人方某到案后交代,他因相亲不成功等琐事导致无心工作后被公司开除。3月21日上午,他为发泄情绪将重固镇一村委会旁的指示牌损坏,后被青浦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方某被处罚后仍觉心情不爽。于是,在青浦区白鹤镇鹤星公路附近,陆续使用砖块砸、徒手掰的方式将鹤星公路沿线的电箱、交通信号灯、公交站台玻璃等10处公共设施损坏。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警方提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被处行政拘留。损毁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构成犯罪,莫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底线。

通讯员 陈超 新民晚报记者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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