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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驰人生”的代价:尚无经济能力的在校生撞伤人后……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黄佳琪     2019-05-16 12:08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杨文鑫 记者 袁玮)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使得意气风发的小徐走入了生活的低谷。一边是受伤住院,等待着赔偿金支付高额医药费的被撞者,一边是尚未走出校园、没有经济能力的小徐。最终,在虹口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顺利履行。

图片来源:东方IC

小徐,1999年生人,在刚满18周岁零四个月的某天,骑着摩托车从学校出来,行驶到沪青平公路上,在某个路口违反了交通信号灯,并且不慎将途径路口骑电动车的陈先生撞伤。经交警认定,小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虽然小徐在法律上已经是个成年人,但是还未走出校园、涉世未深的他,面对这场因自己的过失所引发的交通事故,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面对陈先生受伤后高额的医疗费,小徐无奈向家人求助。但家中经济条件不好,在父亲的帮助下,小徐垫付了6万元前期医疗费后,实在无力负担后续的费用,他不知道这场事故的尽头在何处。陈先生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一纸诉状将小徐告到虹口法院。

经鉴定,陈先生的伤势构成十级伤残。除了已经垫付的6万余元之外,陈先生要求小徐另行赔偿各类费用17万余元,还不包括尚未发生的后续拆除内固定的医疗费。

法官在仔细研读案情后,发现案件最根本的问题是小徐驾驶的是一辆没有牌号,也没有投保过任何交强险、商业险的摩托车,就意味着必须小徐自己承担全额赔偿。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律师就各项费用的金额与承担比例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被告方一度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都表达了异议。

庭审之后,法官与陈先生、小徐的代理律师充分沟通。但是由于双方主张的赔偿金额差距实在太大,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案件似乎只能等待最后判决了。一旦判决下来,陈先生能否及时拿到赔偿金尚且未知,倘若小徐无力负担高额的赔偿,案件进入强制执行,他还能顺利毕业,正常找工作吗?

法官决定再努力一把,于是另行组织了两次调解。第一次调解中,双方对赔偿金额的争议仍旧不断,陈先生甚至再次提出了补强证据,调解再次走到十字路口。此时,法官发现小徐代理律师透露小徐父亲正在积极筹钱,于是法官围绕“情理”与“换位思考”进行工作。法官向陈先生的律师说道:“如今小徐父亲在积极筹钱,这说明对方是对自己的行为有愧疚感并愿意履行责任的。”陈先生的律师沉默了。法官立即追加开展工作:“我们也有孩子,是不是可以考虑再给孩子一个机会?”陈先生的律师表示理解,并需要时间考虑。

不久,法官再次组织调解。此时,陈先生愿意减少全部赔偿金额至14万元,且不再让步。但是小徐的代理律师仍表示金额过高,小徐父亲也无法短时间内凑齐。法官当即让代理律师拨通了小徐父亲的电话,电话中法官诚恳告知,小徐作为成年人,对犯的错误要承担后果的,这件事越早解决,越早从事故中走出来对小徐越重要。法官的话,触动了小徐父亲的心,他当即表示再给三周时间,一定将14万赔偿金凑齐。陈先生也表示愿意放弃后续医疗费等主张,同意本案一次性解决。当日,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协议生效后两周,小徐家人将14万元赔偿金转入法院账户。(以上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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