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提新车饮酒作乐 忘法规酒驾被查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吕倩雯     2019-06-17 11:02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施健)买新车,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喝点酒庆祝一下也是人之常情,可庆祝之后就酒驾上路,就不应该了。

图说:谭某新提的别克车。宝山公安分局供图

5月23日晚上8时左右,月新所民警在月新北路月罗路北侧200米处设卡检查时,对面驶来了一辆崭新的别克车,民警让其靠边停车后,闻到了司机身上的酒味,于是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发现他体内酒精含量超标,涉嫌酒驾。

司机谭某对他酒驾的行为供认不讳,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谭某当天下午才提了这辆新车,一高兴就约了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庆祝,回家途中遇到了民警设卡检查。谭某的酒精测试结果为20.4mg/100ml,已达到了饮酒驾车的标准。民警对其进行了扣车扣证的处罚,并移交给了宝山交警支队事故审理科。

图说:谭某的酒精测试结果。宝山公安分局供图

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希望我们每一位司机朋友时刻记住“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