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沈佳青 记者 袁玮)解密黄牛“新马甲”,警惕这样的“票务代理”。日前徐汇区检察院办理了一批长期在长途汽车站附近倒卖车票的犯罪团伙。
图说:警惕黄牛“新马甲”。 IC图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与他人结伙,注册成立一家票务代理公司,并在上海南站附近经营,专门给旅客购买车票、机票。其经营模式是由“黄牛”招揽乘客至上述店铺内,张某某等人加价倒卖车票给乘客,从中牟利。拿到钱款后,与“黄牛”分成,再联系车子安排乘客上车。
一般情况下,他们就手写一张“订票凭证”,然后联系车队的老板安排乘客上车。如果有些乘客不放心其手工写的“订票凭证”,要求去长途客运南站站内上车,他们便向乘客索要身份证号码后,通过其手机在手机APP“巴士管家”上帮乘客订票。订票成功后,“巴士管家”会在手机上发送订票成功的短信并附有取票验证码,乘客可以凭身份证到上海长途客运南站取票,或记下验证码自己凭身份证上车。通常,乘客到长途客运南站取票后才会发现真正的票价,这时基本上就快要上车了,乘客急着赶往外地就不会去找他们了。
据了解,张某某等人收取的票价与长途客运南站正常购票价格相比,每单约高50至100元不等。通常乘客要求在长途客运南站取票上车的,价格比张某某等人自己去订票的要高许多。他们通过抬高车票价格借机赚取差价,每单赚10-20元,给“黄牛”每单20-30元的提成。此外他们还通过网络约客方式招揽生意,如此下来,每月约有6000至8000元不等的盈利。经司法审计,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张某某等人使用各自手机号码代乘客订购大量上海长途客运南站汽车票1000余张,车票金额共计12万余元。近日,徐汇区检察院以涉嫌倒卖车票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提起公诉,经徐汇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某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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