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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评职称男子花22万元发论文 不料为骗子“贡献”购房首付款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鲁哲     作者:鲁哲     编辑:赵菊玲     2019-08-16 17:54 | |

刘华(化名)通过张某想花钱发表论文,不料20多万元却成了张某的购房首付款。近日,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去年6月,被害人刘华得知有朋友通过张某的帮助,成功在S杂志上发表了论文。为了评职称,刘华就联系了张某,并得知要先付500元的定金,再安排审稿,审稿通过以后就要付清尾款。张某还说最快也要到2018年11月才能发表第一篇论文。

图片来源:东方IC

想着朋友的文章都发出来了,刘华就同意了张某的要求。于是,在此后的半年内,刘华及其朋友先后将27篇论文发给张某,其中23篇都付了尾款,共计22万多元。

2018年11月,到了论文该发表的时间,刘华没有看到任何一篇论文发表在S杂志上。“杂志社的答复是从来没有人送我们的论文去审核。”刘华马上联系了张某,张某则让他再等等,称论文过两天就能在网上查到。

一周过去了,刘华仍没查到。此时,他才从张某嘴里得知所有论文都不能发表,而且张某没有钱退还。在刘华的警告下,张某主动联系刘华到其老家面谈退款的事情。

见面后,刘华才得知张某已经把钱都用掉了,其中一部分用来付房子首付,要退钱的话得等房子卖掉才行。“等了几个月,我发现张某的房子没有产证根本没法出售,而且那套房子还跟别人有纠纷,他没有拿钱出来,也没有卖房,我就到派出所报警了。”刘华向承办人说道。

张某到案后,称其父亲认识某杂志社工作的李敏(化名),可以帮忙在S杂志上发表论文,并且有成功发表的经历。他辩称,是因为杂志社从2018年11月开始提高了文章录用标准,才导致刘华的文章不能发表。

另外,张某强调在其收取款项的时候,所有论文审稿都已经通过了,按照以往的情况是可以发表成功的,所以他就先用这些钱付了购房首付。

经审查发现,2015-2017年间,李敏确实与张某合作帮人发表论文,但成功刊发的几篇论文中没有刘华提供的文章。2018年6月,张某再次找李敏合作时,李敏称其直接拒绝了,并没有审稿。

承办检察官认定,张某在明知不能在S杂志社发表论文的情况下,谎称有能力发表,并欺骗刘华已经审稿通过可以录用,骗取刘华的钱款,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通讯员 应梦轩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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