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你买的红酒是真的吗?一女子销售假红酒被判刑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郁晶陶     2019-11-08 18:31 | |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张硕洋 记者 袁玮)临近“双十一”购物节,许多网民都开始手动填满自己的购物车,准备采购一场。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也可能趁此机会,将假冒产品销售给消费者。近日,徐汇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被告人徐某以牟利为目的销售假冒的“Penfolds”品牌红酒,获利87万余元。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徐某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张硕洋 画

2017年11月起,徐某以牟利为目的将假冒的“Penfolds”品牌红酒销售给下家,下家再通过微信朋友圈或线下人员对外销售至江苏、上海等地。徐某利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收取货款共计87万余元。2018年7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抓获该下家,查获待销售的假冒“Penfolds”品牌的各类红酒近6千瓶及散装的二维码、背标、防伪标签、礼盒若干。今年9月29日,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查起诉阶段,徐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达87万余元,数额巨大,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与被害单位达成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如上判决。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