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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报警自称患有新冠肺炎并打伤民警 男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刑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赵菊玲     2020-05-28 12:34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范婷婷)酒后竟报警称自己患有新冠肺炎,并打伤两名出警民警。5月25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线上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妨害公务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程某某拘役三个月。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线参加庭审。

图说:庭审现场 静安区法院供图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28日19时20分许,被告人程某某酒后报警自称患有新冠肺炎并扬言要杀人,要求民警至上海静安区沪太支路交城路路口附近出警将其带走。民警接报至现场后,被告人程某某欲强行冲上警车,后民警在对程某某控制过程中遭其踢踹、拉扯、拳击、拉口罩等,造成两名民警受伤,经鉴定,其中一名民警已构成轻微伤。同年3月16日,被告人程某某经民警电话传唤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在家属的帮助下对被害民警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谅解。

静安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某以暴力方法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赔偿了受伤民警并取得谅解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防疫工作的开展,万众一心共克时艰,但有个别人却逾越法律红线,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这些对抗执法权威、暴力袭警等过激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人民法院将坚决打击、依法审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疫情防控有序开展和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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