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男子取保候审期间又醉驾 两罪并罚被提起公诉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李一能     作者:李一能     编辑:赵菊玲     2020-06-03 14:52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孙晓光)犯罪嫌疑人张某经过合法申请批准,本已被取保候审,并得以回乡与家人团聚过年。但因法律意识淡薄,这个新年还没过完,又被批捕了。 

图片来源:东方IC

去年9月9日,熊某、张某、陈某在奉贤区商业街路口准备停车,因行车让路问题与李某等人发生争执,后将被害人殴打致伤。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熊某、张某、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三人均能认罪认罚,在家属协助下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三人未被羁押逮捕,12月9日获取保候审。

今年1月6日公安机关依法移送起诉熊某、张某、陈某三人寻衅滋事一案,奉贤检察院依法受理。然而,1月20日,远在安徽的张某因醉酒驾车被当地公安民警拘留。经鉴定,案发时其血液乙醇浓度为100.8mg/100ml。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 /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犯罪,因而变更强制措施,经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予以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应当予以逮捕。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张某、熊某等3人在公共场所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属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二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应当数罪并罚。近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熊某等3人提起公诉。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