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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监督,宝山区检察院这么做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杜雨敖     2020-07-15 19:27 | |

近两年来,本市出现了一些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或者规避法律义务,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或者伪造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等申请执行,企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调解或者执行法律文书。这种虚假诉讼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诉讼程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一批与恶势力犯罪集团关联的虚假诉讼案件成功提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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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李某某、顾某某、赵某某等九人组成以李某某为首要分子,顾某某、赵某某等四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自2009年开始从事“套路贷”犯罪活动,在向社会人员出借高利贷过程中,以民间借贷行规为名,采用诱骗、恐吓的方式,让借款人签订翻倍借条,并以借条金额进行虚假银行走账,通过反复平账等操作,让借款在短期内迅速增加数倍至数十倍。尔后,李某某指使顾某某、赵某某等人以提起民事诉讼,或由李某某本人及指使他人采用言语威胁、殴打等方式讨债,从而骗取或者勒索借款人财物。

根据宝山区检察院建立的部门内部联动机制,第五检察部收到本院刑检部门移送的线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发现顾某某、赵某某等人明知与多名借款人的借贷关系不实,仍以借条上载明的数额至法院起诉,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导致法院多份民事判决书上认定双方的债权有误。经过部门检察官集体讨论,决定将这批案件提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宝山区检察院提请二分院抗诉6件,目前经二分院抗诉,二中院发回重审3件,其余案件尚在审理中。

为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宝山区检察院于2019年起共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18件,并围绕虚假诉讼监督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建立协作机制:与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聚焦民间借贷纠纷、以物抵债、以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等虚假诉讼高发案件,细化虚假诉讼线索的发现、移送、审查、反馈等程序,明确工作重点,形成打击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加强线索移送:民行部门与刑检部门、控申部门等加强联动,注重从日常案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排摸梳理虚假诉讼线索,建立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实现快速反应、及时办理。

完善监督模式:在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细致查阅案卷材料,充分听取当事人、被害人、案外人意见,从审判程序、裁判结果、执行监督等方面对本案、关联案、关联人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精细办理、精准监督。

提升监督能力:针对虚假诉讼作案方式不断翻新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培训力度,举办虚假诉讼实务讲座,总结虚假诉讼的规律特点、领域类型,明确虚假诉讼的审查要点、认定规则等,提升专项监督能力。

下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担当,建立健全虚假诉讼监督的长效机制,通过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作,加大打击合力,共同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宝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讯员 金玮菁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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