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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存钱结婚,培训机构销售经理竟私吞学生学费40万!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齐旭     2020-08-10 15:37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陈岚 记者 袁玮)王某在一少儿培训机构就职期间,将收到的培训学费偷偷扣下,未转到公司账上。公司发现后,向警方报案。到案后,被问起为什么这么做,王某说是“为了存钱结婚”。日前,虹口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王某提起公诉,虹口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图片来源:东方IC

   2018年5月,王某入职沪上一家少儿培训机构担任销售经理。同年8月,他在向两位家长出售培训课程时,家长提出用支付宝支付学费。因当时公司的支付宝账号还未开通,王某让家长将两笔学费打进了自己的个人账户。王某交代,“9月,公司的支付宝账号开通以后,我就将一笔学费打到了公司的账上,另一笔钱暂时没有打。过了三四个月,我发现公司也没有查账。于是我就让在谈业务过程中比较信任我的客户将学费打入我的私人账户,事后也没有和公司说。”随后,王某在学校的课程管理系统里将这些学生的付款状态修改为“已支付”,并安排他们正常上课。

   王某的做法会导致系统数据和实际收账款的出入。2019年12月初,公司财务在核对账目的时候发现了系统的异常和资金缺口。王某得知公司查账的消息后,悄悄将系统内这些学生的付款状态改为“未支付”。然而,此时公司已经将王某私吞钱款的事情掌握核实。

   经查,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间,王某共侵占学费40万元。到案后,王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说自己只是“想存点钱结婚”,最终却走向了犯罪的道路。问起侵占的钱最终去向,他说花了10万左右用于购买手办玩具,还有大约十几万用来偿还个人债务。日前,虹口区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虹口区检察院指控,王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虹口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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