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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报假警被拘 朋友帮领物品一查竟是盗窃犯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吕倩雯     2020-08-12 18:47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柏丽隽 记者 郭剑烽)原本只是抓获一名谎报警情嫌疑人,不料帮领物品的朋友还是一名盗窃嫌疑人。近日,宝山公安连续破获两起案件。

图说:徐某报假警后被带所调查。宝山公安分局供图

7月28日凌晨,杨行派出所接徐某报警称:其女友在某KTV被殴打。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KTV门口碰到报警人徐某,徐某称其接到女友求助电话,不知道具体包厢号。民警随即与徐某将所有包厢逐个检查,但始终未找到徐某女友。民警注意到徐某在寻找过程中始终拿着手机在录像,行为十分可疑,随后将徐某带所调查,徐某最终承认出于好奇想知道警察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于是便报了假警。最终,徐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7月29日上午9时许,徐某的朋友王某至杨行派出所领取徐某的随身物品,却被综合指挥室的民警认出,其正是一起盗窃案的嫌疑人。经查,王某于7月15日在招商花园城某商铺盗窃鞋子,后被宝山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图说:王某于7月15日曾偷盗鞋子。宝山公安分局供图

当天下午,杨行派出所再次接到招商花园城一奶茶店报警,称7月17日店内员工手机被盗。民警调查后发现,该起盗窃案的嫌疑人也是王某。警方将对王某依法刑事拘留。

图说:王某17号又至奶茶店偷盗手机,现场指认照。宝山公安分局供图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播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安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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