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打赏能退款吗?
专家释法>>>
最近,新闻报道了多起未成年人给主播进行巨额打赏的事例引发了社会的热议,而打赏金钱能否索回的关键问题就在于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故事中邻居阿康刚满6岁的儿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单独实施的给主播打赏5万元钱的行为应确认为无效的民事行为,阿康作为其儿子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主播将5万元打赏款予以退还。同时,阿康也要在平时加强对儿子的监护和看管,以避免类似的情况再度发生。
孟祥沛 (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商法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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