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新民康里》⑧|老年人可以和养老院签遗赠扶养协议吗?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新民晚报     编辑:赵菊玲     2020-10-26 16:38 | |

遗赠扶养协议


专家释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这个条款在《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的基础上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明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原《继承法》条文中规定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拓展为组织,也就是说自然人既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其他符合《民法典》总则篇规定的相关组织,包括法人、非法人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就包括了广大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遗赠扶养协议签订之后,就由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谭芳(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上海埃孚欧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委员会副主任、第四届东方大律师 )


策划

上海市司法局

新民晚报社

制作

上海市法宣办 

新民晚报时政中心

新民晚报全媒体编辑中心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