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走私冷冻肉制品,还侵犯公共利益!上海市检三分院起诉本市首例针对走私冻品的公益诉讼案件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吕倩雯     2020-12-03 18:57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走私冷冻肉类制品,不仅触犯走私刑事罪,还侵犯公共利益,处置不当会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具有损害生态环境的重大风险。日前,经市检三分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依法判决五名被告人均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依法判令五名被告人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涉案冻品处置费用人民币51万余元,全部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宣判后,被告人全额缴纳了涉案冻品的处置费用。

图说:上海市检三分院起诉本市首例针对走私冻品的公益诉讼案件。市检三分院供图

案件回放

2019年11月,黄某某、扎某、泰某等三人伙同其他船员驾驶帕劳籍货船,从境外出发,将装载18只冷冻集装箱的肉类冻品,通过伪造虚假船名、绕关走私方式运至境内。2019年12月7日晚至8日凌晨,该船停靠上港集团罗泾分公司所属上海宝山罗泾钢杂码头,被告人仇某某、于某在明知货物系走私入境冻品的情况下,仍受他人指使,租用码头,并至码头帮助卸载涉案冻品。

案发后,侦查机关将尚在运送途中的部分冻品追回并予以查扣。

经检验发现,被查扣冻品均不符合进口准入条件,为我国禁止输入的产品。其中猪肉冻品中,还检测出我国禁止使用的兽药莱克多巴胺(瘦肉精)成分。

图说:上海市检三分院起诉本市首例针对走私冻品的公益诉讼案件。市检三分院供图

提起公益诉讼

三分院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时,认为黄某某等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将线索移送三分院第五检察部审查。

第五检察部审查后认为,涉案冻品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认证,有的没有出口货物检疫证书,有的不在允许进口的肉类产品名单上,有的生产企业不在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名单上,有的甚至生产企业号的状态为暂停。其生产、运输环节、产品本身的质量均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可能将一些严重超过保质期的“僵尸肉”输入境内。如果流入消费市场,将损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健康权,已经危及我国食品安全体系。

同时,未经检疫的走私冻品可能携带外来入侵物种,破坏生态系统,并且走私冻品,富含营养物质,随意处置容易造成接纳环境受体土壤、地表水、大气的污染损害,造成土壤异质化、地下水、地表水营养化,腐败后产生的臭味污染大气,造成环境质量下降,改变或破坏环境原有服务功能。本案肉类冻品数量高达196.46吨,处置不当会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具有损害生态环境的重大风险。

8月14日,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对该走私冷冻肉类制品案提起公诉。9月21日,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于向三中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官点评:

该案是上海市首例针对走私冻品的公益诉讼案件,走私冻品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健康权、生态环境双重公共利益,理应由侵权行为人承担消除危险的侵权责任,此案的判决进一步改变了以往由行政机关承担处置费用的不合理现象,深化了“谁污染谁买单,谁破坏谁恢复”的理念,保护了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发挥了检察公益诉讼在维护食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作用。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