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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验车!浦东一车主逾期三个周期未年审:车辆强制报废,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杨洁     作者:杨洁     编辑:梅璎迪     2021-02-23 18:54 | |

新民晚报“上海时刻”出品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洁 通讯员 丁宏奇)车辆强制报废,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逾期三个检验周期未验车,最近,家住浦东的宋先生尝到了偷懒的苦果。

图说:浦东一车主车辆逾期三个周期未年审,被民警拦下。浦东交警供图

“能正常交保险,应该没问题吧?”2月20日中午12时30分许,宋先生驾车回家时在居住小区进口外被两位民警拦下,面对民警告知与质询,宋先生这样回应。

宋先生驾驶的这辆沪A号牌机动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11年6月。2015年6月30日,检验期又到了,宋先生在交保费时委托保险业务员代办。后来,宋先生道听途说,自以为小轿车可以六年一检了,更是忽略了车辆检验事项。而那以后,每年交保险,业务员都说车辆是正常的。

“没有所谓‘六年一检’的说法。”浦东交警支队车宣大队大队长路炜告诉记者,小客车新车在六年内免检,每两年需要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不需要上线检验;超过六年后,原来是每年一次上线检验,去年调整为六年到十年的车辆每两年一次上线检验。“宋先生的这辆车,本应该是2017年后每年进行上线检验。”路炜表示。

逾期三个检验周期未验车,2020年6月30日,宋先生的这辆车达到强制报废状态。对此变化,宋先生竟然一无所知,自以为车辆在保险有效期内便无事。

2021年2月12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慧眼识车”研判系统,发现宋先生名下的这辆己强制报废车辆仍在上路行驶。浦东交警支队一大队据此展开调查、布控。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法律无情。宋先生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2月22日下午,浦东警方依法对宋先生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案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警方提醒:车主要时刻关注车辆的检验日期,六年内免检车辆每两年需要及时申领合格标志;超过六年的,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切勿疏忽大意,忘记年检时间,导致年检逾期。年检逾期后果之一,就是发生有责事故后,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持续逾期至强制报废期后,再好的车也成了“报废车”,继续上路行驶违法,驾照也将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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