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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身边的代表·说法③|当老楼装了电梯以后……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姚丽萍     作者:姚丽萍     编辑:赵菊玲     2021-03-05 17:01 | |

孙绍波/画

10年前,市十三届人大代表曹兆麟率先提出建议,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奔走呼吁。多年来,这项民生工程不断推进,不少老旧小区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扶持、社区协同、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纷纷加装电梯,许多腿脚不便的老人能轻松下楼,享受阳光和绿地。

2021年的一个好消息是:上海加装电梯不少于1000台。可是,安装了电梯,日常使用和维护应当怎样做,成了一个新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民法典有说法。

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解释一下,就是说在电梯装好后,电梯就属于业主共有,按照约定,业主要分摊费用,共同使用,共同管理。

民法典还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加装电梯后,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既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也可以委托其他管理人实施,所支出的费用由业主共同协商出资承担。业主在使用电梯的过程中,应当爱护设备,电梯管理人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要积极配合,这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而电梯装好后,不是万事大吉,要讲规矩,依规合理、文明安全地使用电梯,共享权利,共尽义务,共守规则,共担风险。

你要问了,怎么维护好电梯,减少使用风险呢?不难。第一,日常维护保养做好;第二,维修资金要备足了。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的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在上海,各小区依规应将不低于50%的公共收益纳入专项维修资金。电梯里的广告费,属于小区公共收益,扣除管理成本后,可以作为电梯维护费用的一种来源。如果公共收益不足,那就用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当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筹集金额30%时,那就赶紧准备二次筹集吧。电梯安全,小区公共安全,都是要花钱维护的,该用就用,该续筹就续筹,有备无患,安全第一!

阮忠良(市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法院巡视员) 

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姚丽萍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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