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满身酒气的他冲进肉店抢了两把“杀猪刀”……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包雍尔     2021-05-07 19:56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顾家奇 记者 郭剑烽)在发生肢体冲突后,姚某觉得吃了亏,为“出口气”吓唬吓唬被害人,冲进路边的肉铺,抢了两把“杀猪刀”,一路追逐被害人。日前,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姚某批准逮捕。

图说:两把“杀猪刀”。静安检察院供图

3月22日晚上,姚某和几个同事喝了点小酒,酒后一起去静安区某棋牌室打牌消遣,并事先约定用筹码来算“输赢”。牌桌上一番较量后,姚某赢了不少。散场时,他认为虽然事先没有约定每个筹码价值,但是大家多少应该意思意思。

一同打牌的刘某、沙某等人都不认同,纷纷表示说好“不来钱”,大家就是单纯图个乐子。

此时,姚某借着酒劲,撒起泼来,嚷嚷着“不给钱,不让走”,甚至还对其他人动起了手,误伤到了拉架的同伴刘某。在进一步的肢体冲突中,姚某和刘某摔倒在地,但最终被周围劝架的同伴拉开。

姚某认为自己在冲突中吃了亏,心中忿忿不平,准备“吓唬吓唬”其他人,一气之下,他冲进了街边一家肉铺,在店主的目瞪口呆中抢走了肉店两把相当锋利的“砍骨刀”,朝着刘某等人离开的方向跑去。

跟在姚某身边的同伴也被突如其来的这一幕惊呆了,因为姚某手持刀具,不敢上前阻拦,只能跟在姚某身后,不断大喊,提醒刘某等人尽快逃跑。最终姚某并没有追上被害人,反而因为体力不支倒地昏睡,随后被赶来的民警抓获。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姚某持凶器沿街追逐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检察官提醒:

酒后请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一旦失控有过激行为,将有可能面临法律惩戒。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