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检察官解开老伯10余年心结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包雍尔     2021-07-19 14:04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陈岚 记者 袁玮)“以前对法律法条不是特别了解,这么长时间以来,检察官一次又一次帮我答疑解惑,心中堵着的石头算是落地,感谢检察官。”日前,虹口区院召开了一场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一起诈骗案的被害人吴老伯(化名)在听证会上露出了笑容,困扰吴老伯10余年的烦心事终于解决。

图片来源:东方IC

10余年前,吴老伯的两个朋友为还赌债,谎称借车去外地,骗走老伯的桑塔纳轿车后,通过抵押的形式将该轿车以7万元的价格销赃给他人。二人到案后,共退出赃款5.5万元。虹口区法院以诈骗罪均判处二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虹口区检察院受理了该申诉,并考虑到吴老伯在被骗后未得到两名被告人足额赔偿,吴老伯是本市建档立卡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长期租房居住,生活十分困难,决定对吴老伯展开司法救助。今年3月,区检察院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请,并为吴老伯发放了司法救助金。虹口区检察院听取了申诉人及其法律援助律师的申诉理由,调阅了原案侦查卷宗、检察卷宗、审判卷宗,并询问原案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案件经过,复核相关证据,认定原审人民法院对该诈骗案的定性正确,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

听证会上,针对申诉人吴老伯对诈骗犯罪的法律规定认识上存在的偏差,检察官深入浅出地为他解释了民事借贷纠纷与刑事诈骗案件的区别、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刑事立案标准以及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区别等相关法律问题。参与公开听证的3位听证员认为法院判决正确,检察官释法说理到位,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

听证会后,检察官又再次对吴老伯沟通和心理疏导。经过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吴老伯表示愿意接受刑事判决结果,并感谢公开听证的方式保障了他充分发表意见和了解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的权利。最终,吴老伯签订了刑事申诉息诉罢访协议书,表示不会继续申诉。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