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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保健品公司员工诈骗86岁老人“养老钱” 获刑一年六个月并适用禁止令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江跃中     作者:江跃中     编辑:王若弦     2021-09-02 18:45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王晓丹 记者 江跃中)老年人为了保持健康,经常会服用保健品,被告人邵某却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多次以销售保健品为名实施诈骗。日前,普陀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邵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人邵某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禁止其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保健品销售等相关工作。

2020年8月初,86岁的张老伯接到一个电话,对方非常热情,自称是某某保健品公司的销售员小陈,曾向自己出售过保健品。虽然张老伯对此人毫无印象,但听到小陈的一番寒暄关切,实在不忍心打断。所以当小陈以为自己投票的名义邀约他们参加公司经理选拔会时,好心的张老伯也就答应了下来。

选拔会当天,张老伯和老伴坐上了小陈为他们叫的出租车来到现场,却发现这并非经理选拔会,而是一场保健品介绍会。耐不住小陈的百般殷勤,两位老人便入座听了下去。没想到,一场介绍会下来,两位老人被保健品的功效吸引,当场就向小陈订购了“水蛭素”等保健品,价值1.6万元。当天下午,小陈将保健品送货上门。

图说:被告人邵某隐匿真实姓名,化名小陈与被害人张叔叔签订的保健品退款协议。普陀区检察院 供图

10天后,小陈再次上门找到张老伯“卖惨”,以自己业绩较低没有竞选优势为由,希望两位老人再多订购2份保健品。见两位老人犹豫不决,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苦:“我一个外地小伙子,在上海打拼真的不容易。”同时承诺保健品日后都可以退货退款,说着还起草了一份退款协议。被这番“真切”的说辞打动,张老伯心软拿出1.6万元现金帮助小陈“冲销量”。几天后,张老伯按照原先约定要求小陈退款,没想到小陈却一直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远没有以往殷勤。

等了几个星期,张老伯终于盼来了小陈的第三次登门。然而,他的目的不是退款而是带来了新款保健品“黑精灵”。抓住老年人追求健康的心理,小陈不断推销:“这款新保健品价格更贵,但功效奇好……”在小陈天花乱坠的鼓吹下,张老伯又一次被说服,不仅没有要回1.6万元退款,还再次掏出4300元用于补新款保健品差价。

到了8月底,张老伯服用保健品一段时间后,觉得功效并没有当初介绍的那么好,于是联系小陈退货退款。没想到,小陈登门取回了保健品后便失联。意识到不对劲的张老伯去保健品公司找人,却得知公司根本没有“小陈”这个人,他发现被骗,遂报警。

经查,原来“小陈”原名邵某,当初和张老伯签署的退款协议上留下的并非真名,目的就是为了逃脱法律责任。“感觉用假名,警察就查不到我了。”邵某供述。他从自己的保健品公司朋友处得到一些老年人客户信息,便产生了虚构身份进行诈骗的想法。所谓的保健品,也是从保健品公司买来再进行转卖。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匿真实姓名,化名“小陈”、虚构保健品公司员工的身份实施诈骗,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鉴于邵某之前也曾因推销保健品为由实施诈骗,后被判处拘役,其两次诈骗犯罪均与保健品推销活动有关,为有效对其教育矫正,检察官建议对其适用禁止令。

检察官提醒:

广大中老年朋友,要正确看待保健品,保健品是食品,不能治疗疾病更不能代替药品,购买保健品时要理性谨慎,认准“蓝帽子”标志,拿不定购买主意时,可以找家人征求意见,一旦发现被骗,请立即报警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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