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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珠还椟,殊不知已触犯法律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赵菊玲     2021-09-08 13:00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吴强 庞碧玉 记者 袁玮)市民巫女士在商场里买了3件首饰,上完厕所后因一时大意把装着首饰的袋子忘在了厕所隔间的挂钩上。捡到袋子的一女子把袋子还她,里面的首饰却不见了。近日,徐汇警方破获一起盗窃案。

图说:犯罪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徐汇警方供图

7月15日13时许,市民巫女士来到徐汇公安分局湖南路派出所报案称,3天前她到淮海中路一商场里花3400元买了3件首饰,在去完厕所后因一时大意把装着首饰的袋子忘在了隔间挂钩上。返回寻找时,一名女子刚巧从隔间里出来。几句话对方就把购物袋还给了她,巫女士还未道谢该女子便匆匆离开。当时巫女士并没有检查袋子里的东西,但回家后却发现放在袋子里的首饰全都不见了,这才想起那名女子非常可疑。

接报案件后,民警迅速根据巫女士提供的嫌疑人体貌特征,查阅商场内的公共视频录像,经大量的信息梳理和现场走访排摸,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刘某。7月18日16时许,民警在刘某的家中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被盗的3件首饰。

到案后,嫌疑人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当时她看到隔间门上袋子里的首饰很别致,且明显是有人遗忘在此,于是起了贪念想占为己有。听到门外有人询问,她迅速把首饰放进了自己包里,开门后把袋子还给对方,怕被察觉就迅速离开了。她当时还认为自己的行为纯属道德问题,直到被民警找上门后,才意识到已经触犯法律,并感到十分后悔。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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