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邮件渠道连续查获!重申:燃气罐禁止寄递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包雍尔     2021-11-19 18:19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日前,上海邮局海关在查验一批申报名为“模型”的进境邮件时,查获小型燃气罐24个。而在此前的9月29日,该关曾在另一批进境邮件中查获燃气罐16个。两批邮件收件人为同一人。

图说:海关查获燃气罐。上海海关供图

经技术部门鉴定,燃气罐中均含有可燃性气体,属于危险品。因涉嫌违规通过邮寄渠道购买危险品,收件人被告知至现场进行调查,并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相关危险品已作销毁处理。

海关提醒:

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等为《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中列明的禁止寄递物品,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