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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让路”?:加装电梯引邻里纠纷 15名业主状告一楼住户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杨一帆     2021-11-26 18:30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姜叶萌 吴燕 记者 袁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过程中,低楼层反对的声音也不少。近日,虹口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电梯加装纠纷,一楼业主事前同意加装电梯,施工中却突然反悔,百般阻挠,同楼其他业主集体告到法院,要求一楼业主排除妨碍,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

虹口区的某小区是上世纪90年代初建成的小区,小区8号楼一共20个业主,年龄超过60岁的占比超过一半。2018年11月,在业务会和居委会的协调下,8号楼全体20户业主达成了加装电梯的初步意向,一楼业主老李也表示同意。之后8号楼的业主在征询表上签字同意加装电梯,除4户弃权外,均同意无反对票,老李亦签字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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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小区召开业主大会,经表决全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在本小区条件成熟的单元楼分阶段实施加装电梯。一个月后,8号楼业主在新增电梯投资费用、运行费用、维保费分摊协议上签字。随后,经过公示、许可等程序,8号楼正式开始加装电梯施工。然而,2019年12月,电梯施工开始后,一楼业主老李突然反悔,并以剪断电线等方式阻挠施工,工程被迫停止。

停工后,居委会、楼上邻居纷纷找老李协商,但老李始终反对加装电梯。无奈之下,8号楼其他业主集体诉讼至虹口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老李排除妨碍,使施工方继续完成加装电梯工程。法庭上,8号楼其他业主表示,业主们自筹资金为居住的楼房增设电梯,手续合法合规,而且老李也签字同意了,但到了施工阶段老李反悔多次阻挠,导致一年半时间过去了,但加装电梯始终无法继续,影响了同楼居民的生活,甚至有些老人没有等到加装电梯就去世,希望法院判如诉请。被告老李未作答辩。

法院经审理认为,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是政府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人口老龄化需求而推行的一项实事工程。电梯安装或许会给底楼住户的采光造成一定影响,但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底楼住户应当给予其他业主安装电梯的便利。况且,老李作为底楼业主代表最初亦在电梯安装初步意向表及征询表上签字,表明其对8号楼加装电梯事宜是同意的,现老李反悔并实施阻挠,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8号楼其他业主要求老李排除妨碍,依法应予支持。老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作出如下缺席判决,被告老李应立即停止对加装电梯施工的妨碍,使施工方继续实施加装电梯工程。(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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