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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蓝闽波提议:建立“科研项目立项安全风险预评估制度”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张炯强     作者:张炯强     编辑:房浩     2018-03-06 11:09 | |

图说:建立科研项目安全风险预评估制度刻不容缓 来源/视觉中国

  科研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科学研究的未知性决定了实验室安全的复杂性,随着我国科研投入的不断加大,当前实验室安全形势严峻。对此,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金山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蓝闽波发布提案:建立科研项目安全风险预评估制度是杜绝科研实验室安全事故的一个重要抓手。

  蓝闽波介绍,科研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的重要场所,也是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随着我国科学研究投入的不断加大,科研实验室的种类和数量大幅度增加,同时各类实验室的安全问题也愈发突出。如何加强和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真正做到零事故率一直是实验管理工作者和科研人员不懈努力的目标。但是对比国外发达国家实验室安全管理经验,我国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在对实验室内开展科学研究实验的安全风险评估方面尚属空白。

  当下,我国的科研项目申报中主要对研究项目的意义、创新性、可行性及相关工作基础进行了严格的要求与审核,但对实验项目涉及安全内容至今未进行明确要求。导致科研人员将工作重点全部放在研究成果上,而预先对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考虑尤其显得不足,未能充分考虑是否具备合适的安全硬件条件,是否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是否有处理安全风险的能力,以及是否可以采取有效措施使风险降至可接受范围等安全问题。可以看到,目前许多已被批准的科研项目是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条件下进行的,从而增加了事故的发生的可能性,这也势必会影响我国科研工作的长期健康发展。国外高校大多拥有较完善的实验前安全评估体系,执行时会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分级分类评估。整个体系非常全面、细致,对专业人员数量、专业度及各部门配合度要求很高。其中安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帮助实验室预先做好实验项目安全评估工作以达到项目要求的安全规范,并在项目立项后进行相关安全事宜的跟进及监管工作,以确保科研人员的安全及承担的科研项目得以顺利进行。

  要很好地杜绝各类实验室的安全事故,科研项目在申报审批环节增加安全风险预评估的内容。科技主管部门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管理标准,在申报材料中科研人员就需要写清楚科研项目执行中各类可能的安全风险。建立“科研项目立项安全风险预评估制度”,在这一制度形成后,评估不达标的科研项目采取暂缓开展的方法,可以极大促进科研人员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视,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减少实验安全事故的发生,这也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

  新民晚报记者 张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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