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马丹)1月19日寒假第一天,本报曾报道了《小学生偷骑共享单车安全堪忧》,随即引起多方热议,也引起了教育行政部门和交通部门对“规范未成年人骑行或驾驶非机动车”的关注。为此,昨天下午,市教委、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约谈了多家共享单车企业。经协商后,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将在新学期推出一系列举措,通过改进注册办法、加强巡查执法、家长引导等多种渠道,“严禁12周岁以下孩子骑行共享单车”。
图说:城市里的共享单车随处可见 来源:东方IC
未成年人租赁单车过于方便
目前多数共享单车的租赁过于方便,下载应用程序后使用社交软件或手机登录注册即可,并不需要输入身份证号码,也不需要单车使用者填写年龄等信息,因此,未成年人其实很容易就能租赁到一辆自行车。此前,本报的报道提出“未成年人偷骑单车”的安全隐患之后,立即引来沪上不少校长和市民的共鸣。市民陈小姐说,她多次在路上看到有老人租一辆共享单车,并在马路上教孩子骑车。“实在是太危险了!”
但是,按照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其实有部分家长对‘自行车上路’的年龄限制并不了解,因此,未成年人违规骑车在校外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孩子的安全。”为此,寒假第一天,长宁区哈密路小学副校长汤蕾特意将“共享单车安全提醒”发放到各个班主任手中,提醒家长不要疏忽。
中小学门口不准投放共享单车
据市教委公布的一组权威数据显示,2016年上海涉及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发生245起,造成85人伤、1人死亡;涉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共发生1509起,造成456人伤、1人重伤、1人死亡。
为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上路的行为,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经协商达成共识,并“明确要求不满12周岁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近期还将推出一系列举措——
■各共享单车企业将从改进注册办法、履行签约承诺、增加弹窗提示、强化信用管理、更新智能锁等方面,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未成年人骑行单车的要求,同时在单车上醒目张贴相关警示标语,不在中小学、少年宫等未成年人出入集中的场所投放共享单车,组织运维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并及时劝阻教育未成年人违规骑行行为。
■交通管理部门将结合“交通大整治”,进一步加强针对未成年人骑行非机动车的巡查执法力度,同时协同学校、社区加强对家长、学生的相关法制教育,并利用大数据分析结果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周边的共享单车停放管理。
■学校、家庭、社区要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符合骑车年龄的学生骑行自行车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做到思想集中、不听耳机、不打电话、不骑入机动车道、双手不离开车龙头,确保骑行安全。同时,家长等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学习交通法规,不为未达骑行年龄孩子扫码租赁单车,关注并监督子女依法骑行行为,加强对子女安全出行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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