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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即将实施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张炯强     作者:张炯强     编辑:陆常青     2018-03-13 10:00 | |

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记者 张炯强)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即将于本月15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通过,一共有五十二条。条例明确高等教育“应当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规定政府支持保障措施,促进青年教师更好发展,在人员编制、收入分配等方面赋予高校更进一步的办学自主权。

据介绍,《条例》首先明确高等教育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

《条例》强调了落实高校办学的自主权,明确地方公办高校在人员编制内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招聘录用人员;在职称评聘方面,明确地方公办高校自主制定本校教师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方案和操作方案;在收入分配制度方面,确保教师收入逐步增长。另外,在支持学生创新创业、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资产处置等方面,也赋予高校相应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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