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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老师须有教师资格 不得超过21点下课 国家六部门联手规范校外线上培训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陆梓华     作者:陆梓华     编辑:杨玉红     2019-07-15 12:59 | |

       每节课时长不得超过40分钟,学科类课程难度不能超过课程标准,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晚上21点……国家六部门联手出台文件,今后,这些将成为我国中小学生“网课”新规范!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不断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开始向线上迅速发展,也带来不少隐忧。日前,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对于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提出了规范意见,这也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教育部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文件作出解读。

        四大问题亟待解决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规范的出台旨在更好地促进线上培训的有序发展、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一方面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培训平台存在着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二是有的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违背教育规律。三是学科类培训者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四是有的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比较大。这些问题不利于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也损害家庭的利益,加重了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今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

       吕玉刚介绍,相关工作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19年12月底完成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备案排查工作。第二阶段,到2020年12月份建立起全国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为今后科学规范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协同治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用互联网方法来解决互联网的问题,采取“互联网+监管”的新模式,按照备案审查、逐一排查、全面整改、加强监管的流程,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好规范工作。教育部要求各地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进行备案审查,并明确备案审查流程。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在取得ICP备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机构备案以后,一旦有些信息变化了、内容变化了,需要再备案。

       教育部强调,经排查发现问题的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整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对逾期没有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者停止培训活动,包括停止平台的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

图说:网课上课和课内一样限制时长 新民晚报记者 孙中钦 摄

       日常监管5个重点

       这一规范对日常监管重点提出了5个方面的规定。

       培训内容: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须与学生所在年级相匹配,也就是禁止超前超标培训。

       培训时长:每节课的培训时长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吕玉刚表示,这也是保护学生视力健康的需要。此外,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晚上21时。到21时必须停止线上培训活动,以免影响休息时间。

       培训人员:要求培训机构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的办法,严格把好培训人员素质关,特别是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承担这些学科培训任务的老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吕玉刚解读,之所以将整改时限定为2020年6月份,正式为老师申请教师资格留足了时间。有能力的、符合要求的老师,应该能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这之后没有教师资格当老师,将无法参加线上或者线下培训工作。

       信息安全: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要求落实好三项制度,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学生有关信息。

       规范经营:要求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不得收取超过60课时或者3个月的培训费用,有规范的合同格式,降低群众消费风险。

       新民晚报记者 陆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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