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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长三角一体化生态建设 上海财大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调研“青嘉吴”环境协同治理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易蓉     作者:易蓉     编辑:杨硕     2019-08-17 11:17 | |

 上海财经大学团队十余人多次赶赴嘉善、吴江以及青浦三地开展调研 上海财经大学供图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中央明确在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和上海青浦建设“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坚持在生态与绿色的前提下发展。三个区县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存在什么突出问题,法律法规是否健全,执法过程中合作如何?这是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诸多问题中的普通一环,引起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张洪霞和同学们的关注。这个暑假,学生们“‘共保联治,法治护航’——以吴江、青浦、嘉善为例探索环境保护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为题,发起社会实践,实地调研生态文明中的法治精细治理。

  “在环境法课堂上,老师专门讲过过长三角一体化中的环境治理问题,当时我就很感兴趣,想知道不同省市之间,在现实情况、法律法规等多方面都各有不同的背景下,‘一体化’建设过程面临的现实困难如何解决。”张洪霞告诉记者。

  8月,在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法学院胡苑教授等专家的指导下,团队十余人冒着酷暑,多次赶赴嘉善、吴江以及青浦三地开展调研。团队通过对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实施现状的调研,希望为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探索生态环境法治治理的新模式。

  团队实地走访嘉善县、吴江区、青浦区三地发改(委)、生态环保局等多个部门,并开展了深度访谈,了解当地产业基本情况、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措施以及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下当地存在的绿色发展问题。队员们发现,尽管“青嘉吴”地区被确立为“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不久,但其实三地联防联治早已开始多年,且合作程度不低,三地也建立了联防联控的区域协作机制,并且在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三个地区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坦承,三区联防联治仍存在一定的现实问题。例如,三地在污染标准的问题上有所差别,标准的不同,会导致联动执法缺乏基本的执法依据。而且联动执法没有常态化和机制化,也没有推动一体化发展的刚性措施;示范区污染处置也没有后续的保障处理,企业的末端处理并不能得到保障,当前应当优先建立处理平台。

  “我们前后调研了一个多星期,了解到了很多现实情况,看到了三区在环境保护协同治理中付出的努力,但是现实情况毕竟比书本知识更加复杂,现存困难也很多,在暑期剩下的时间里,我们会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争取写出一份高质量的调查报告,提出法律专业同学的建议,为长三角一体化出一份力”。刚刚完成调查的团队成员、博士生俞翰沁对记者说道。

  除了开展调研意外,团队成员还应邀在青浦区、吴江区的居委会开展了法制宣讲,重点对《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了详细宣讲和解读,得到居民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认可。

  新民晚报记者 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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