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夜光杯 > 名栏 > 正文

边看边聊 | 养成好习惯,从“不方便开始”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殷骏     编辑:徐婉青     2018-04-03 14:54 | |

近期,居民小区建筑垃圾清运费涨价问题再次引人注目。一个很多人都有的遭遇是:正要休息时,从左邻右舍正在装修的房间里突然传出使用电钻和榔头发出的刺耳噪声。噪声之大、震动之剧,即使是在允许实施噪声装修的时间段也足以令人心烦意乱,甚至因在禁止实施噪声装修的时间段里实施违规装修导致邻居老人突发心脏疾病身亡之类的极端事件也并不鲜见。尤其是电钻,几乎成了装修队的万能神器,每每想起未用一度电和一根铁钉建成的故宫和众多古代优秀建筑,这些惯用电钻的装修队员又作何感想呢?我们在潜意识里认为旧的或者别人用过的就是不好的,就是需要破除的。在这种潜意识的影响下,笔者亲眼目睹过一户居民将前任业主刚装修好一个月、一天都没正式居住过的二手房的豪华装修全部拆除,重新装修。尽管其重新装修后的效果并未明显超过前者,但大量崭新精美的装潢被电钻、榔头毁于一旦已成事实。相信这一场景会令每位珍惜资源、重视环保的人士痛心。居民希望清运建筑垃圾的收费标准保持在低水平,是为了便于其彻底重新装修,这一需求本身是合理的。一旦建筑垃圾清运收费标准长期处于低水平,很有可能会助长国人过度装修的不良习惯。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很多在国外长期生活过的人都有的一个体会是,在这些国家里,居民搬家到某处二手房,对于房子里原有的软硬装潢,大都是能沿用就尽量沿用,至多是翻修一下,大部分情况下,装修房子时很少听到电钻和榔头之类工具发出的噪声,也基本都能遵守关于实施噪声装修的时间段的规定。为何这些国家的居民能够做到节约地球资源,尽可能沿用原有装潢呢?以笔者曾长期生活、学习的日本为例,日本大部分居民小区里每月能清除建筑垃圾的天数一般只有几天,而且大部分都是收费的,按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收费标准也并不低。更为值得一提的是,如个别居民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或者未经付费随意倾倒垃圾,甚至会面临罚款,至少也会亲眼目睹自己倾倒的垃圾被原样搬回自家门口的“盛况”。不仅是建筑垃圾,针对生活垃圾的管理也是如此,规定得既细致又严格。很多短暂到访过日本的朋友都有的一个深切感受是,日本的公共区域基本看不到垃圾箱,每每想扔垃圾的时候会感到不便。相比国内大城市中心区域几乎每隔几十米就会设有垃圾箱的做法,日本及不少国家的垃圾箱确实少了很多,但日本当地的居民并未因此抱怨不方便。可以说,正是由于上述种种不便,当地居民逐渐养成了珍惜资源、尽可能循环利用废弃物、不随意产生垃圾的良好习惯。

反观居民小区建筑垃圾清运收费标准问题,清运人员漫天要价显然不应该,但笔者仍然建议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及压缩可能清运的时间段,通过感受到“不便”,倒逼居民逐渐养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尽量不对二手房进行破坏式装修的良好习惯,而这又何尝不符合共享经济的初衷呢?(殷骏)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