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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谈 | 同一屋檐下的尴尬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李动     作者:李动     编辑:徐婉青     2020-02-21 14:47 | |

  当了30多年警察,回想起来,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户籍警,那是最辛苦的差事,也是最锻炼人的警种。最令户籍警头痛的是调解纠纷,回想起来挺有意思。

  我所在的社区属于老式公房,两三户人家挤在一套单元内,厨房卫生间合用。挤在一起矛盾多多。居委虽设有调解主任,但大妈权威不够,双方都爱找民警解决。这类琐事争执,虽属鸡毛蒜皮,却是纠缠不清,一搭上手就像湿手沾上干面粉,委实令人头疼。

  那天,我管段7号楼一户居民为了房子的居住权,王家姐弟俩吵到了派出所。姐姐40来岁,与丈夫张先生都在南京一科研所工作,其女小燕子留在上海,户口报在了7号;弟弟30多岁,在安徽芜湖一工厂任供销科长,他的妻子和女儿住在上海,户口也在7号。那间房子是父母生前留下的遗产,自然姐弟俩都有份。平时小燕子与舅妈同住一室,相安无事,舅妈还挺照顾小燕子的。但这次燕子的父亲张先生从南京回到上海搞联营,要长期住在女儿处,这使平静的湖水掀起了轩然大波。

  王家弟媳认为,姐夫与自己同处一室成何体统?她坚决不同意姐夫长期这样居住下去,而姐夫却一定要住,他认为现代人思想都解放了,这算不了什么!况且,这房子我们也有一半继承权,让你和女儿住到现在已经便宜你们了,你凭什么赶我走?弟媳无奈,打长途电话向芜湖的丈夫求援。姐夫也不甘示弱,紧接着打电话向南京的妻子告急。

  姐弟俩接到电话后都不够冷静,一气之下火速赶回上海。双方风尘仆仆地回到久别的家,亲人相见没有激动和亲情,却迫不及待地大吵起来,互不相让,各执己见。

  我听了双方的争吵理由,感到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我便发表见解:“不过,按照我国传统习惯,不是夫妻住在一起有伤大雅。”张先生一听我的这番话后立即火了,责问我:“你们执法机关是依法办事,还是按传统习惯办事?”

  一句话把我问的无言以对。我只得讲大道理:“你们两个男人都是党员,总得谦让讲点道理嘛。”张先生寸步不让,追问道:“在单位里我是党员,但在家里共产党员也要睡觉的呀!党员就不食人间烟火啦!”

  为了不再使矛盾激化。我只得请来了王家弟媳单位的领导、居委的调解主任,大家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大家都一致认为要从生活的实际出发。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确实是难题,只有请教师傅老童。当了二十多年警察的老童毕竟老练,他沉思片刻,说:“你不要再纠缠进去,那样吃力不讨好,还是给南京张先生所在单位写封信,让他们解决其在上海的房子问题,语气要恳切。”

  受到启发后,我立刻给南京某科研所去了封言辞恳切的信,希望领导能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宿问题,否则,矛盾多多。不久南京方面就把张先生抽调了回去。釜底抽薪,难题迎刃而解,没想到这事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解决了。

  这事给我一个启示,解决有些问题不能陷在里面,否则,永远无解,而应改变思维定势,换一个角度思考,也许可能事半功倍。(李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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