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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列入首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左妍     作者:左妍     编辑:任天宝     2022-01-01 08:59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发文,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等7个省份被列为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建设主体,鼓励在中医药服务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共同做好“必答题”,结合各省市中医药特点,答好“特色卷”。

上海以此次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契机,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和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当好改革排头兵、创新先行者。建设过程中,将坚持示范区建设高标准高站位,聚焦制度创新,着力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同时,突出上海特色,明确示范区建设五大战略定位: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充分依托上海作为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优势和海派中医特色,着力建设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高地;服务“中西医并重”方针,深入探索中西医结合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和国际化发展的有效路径,在构建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上体现新作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三省一市共建中医药传承创新一体化发展平台,当好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和引领者;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着力打造中医药与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服务上海具有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推进中医药全面融入经济、贸易、金融等发展,探索中医药融合发展新路子。

示范区建设还将聚焦中医药传承发展的核心问题、关键环节,在社会治理、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中医院发展、医联体、特色人才、中西医协同、标准化、科技创新等9个方面,提出了24项制度创新重点任务,努力构建“规划引领、内涵导向、系统评价、多元激励、提升能级”五位一体的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制度创新链。

上海将按照国家要求,在“促进中西医协同”“推进中医药国际化”“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方面,答好“特色卷”。包括促进中西医协同方面,建立医疗机构中西医结合发展水平评价制度,健全协同发展政策体系;以上海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建设为抓手,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依托中医西医汇聚创新研究院,探索重大关键理论及技术突破。

在推进中医药国际化方面,上海将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创新有效机制,将标准化贯穿中医药全产业链;系统推进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建设,依托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平台,不断提升“中国标准”“上海标准”国际影响力;提升海外中医中心能级,打造融海外中医药人才培养、科研合作、文化交流、技术应用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贸易开放基地。

在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方面,上海将优化科技财政投入机制,研究设立中医药科技研发专项,完善科技创新支持政策;以上海市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为核心,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构建高水平循证成果产出机制;围绕临床需求和若干重点领域能力提升,布局建设重点科研平台。

示范区建设将重点强化支撑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并将创新建立区域中医药发展“上海指数”,健全中医药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发展中医药主体责任,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示范区建设。

新民晚报记者 左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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