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招海外英才放大招啦!不仅申请“工可”只需5天,精英们还能直接申请在华永居。
日前,辽宁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做好调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针对辽宁省发展急需的外国高端人才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机关缩短审批时限,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辽宁省自今年4月1日起实施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自9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权限下放给各市人社局,并进一步完善“容缺受理”机制。辽宁省急需的外国高端人才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可直接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系统”提交相关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同时,建立配套的电子档案,包括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数量和外国人才类别、国籍、分布行业等,电子档案永久保存。
好消息还不止这一个,今年8月1日起, 辽宁省正式实施七项出入境新政,涉及外国人签证、出境入境、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多个层面, 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自贸区管委会等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七项出入境政策举措精确瞄准辽宁省急需的四类外籍人员,即外籍高层次人才、长期在华工作人员、外籍华人、 外籍留学生和外籍学生等群体。
按照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规定,国际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须由国家相关部委或当地省级政府做出推荐。新政实施后,推荐职权将下放到辽宁省商务厅和沈阳人才管理办公室,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适用范围为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沈阳片区、大连片区、营口片区)以及沈阳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
辽宁出入境新政主要内容
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辽宁)自贸区管委会等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外籍人员已在辽宁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留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辽宁工作,或外籍华人在辽宁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对来辽宁探望亲属、洽谈商务、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出入境有效签证;对在辽宁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其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在辽宁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本报综合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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