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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杂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2箱,被处罚款1万元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陈浩     作者:陈浩 通讯员 许鹏     编辑:钱文婷     2018-01-09 11:00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 通讯员 许鹏)岁末年初,崇明警方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开展专项打击整治,查处了多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近日还在一非法商家的仓库里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2箱。

现场查处违法杂货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jpg

图说:现场查处违法杂货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许鹏摄

  1月2日,崇明警方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在辖区新海镇宏海公路旁的一家烟杂店进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当场在店内仓库查获22箱烟花爆竹(升空类,危险性较大)。后经询问了解到,这些烟花爆竹是该店负责人宋某,从江苏买进后准备在自家烟杂店里出售的,查获前,店主偷偷和其他货物存放在店的仓库里,准备伺机向附近村民出售。

  警方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规定,对该烟杂店“以经营为目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对非法储存销售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对于违法烟杂店的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

  又讯1月3日上午,崇明交警部门在崇启检查站(入沪方向)检查一小型客车时,在车辆的后备箱内查获烟花爆竹2捆(高升)。警方对驾驶员陆某教育告诫,依法收缴了该批非法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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