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上海滩 > 正文

奉贤警方接连查获两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徐驰     作者:徐驰     编辑:任天宝     2018-01-18 15:16 | |

IMG_4545.JPG

图说:警方查获的烟花爆竹 奉贤警方供图(下同)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农历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上海警方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的管控力度。近日,奉贤公安分局先后查获两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1月15日,奉贤公安分局柘林派出所在对辖区沿街店面进行安全检查及防范宣传过程中,发现辖区市场里一家香烛店内正在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经民警仔细检查及清点,当场查获各类鞭炮高升3箱。经询问,该店经营负责人沈某交代了自己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储存并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原来,本就经营香烛店的沈某见年关将近,便从他人手中进了一些鞭炮高升,想在过年期间翻倍卖出,以赚取利润。沈某交代,1000响的鞭炮和2000响的鞭炮进价分别是15元和20元,卖出的价格则是30元和40元。他将这些鞭炮放到店里没几天,就是想借着春节“档期”赚点钱。

  1月14日,奉贤公安分局南桥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环城南路环城西路口一杂货铺店内,有人出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此地,在该杂货店内查获96盒鞭炮、26支烟花等。

IMG_4546.JPG

  据查,2017年3月,古某从别人手中盘下该小店,当时这些烟花爆竹就在店内。古某知道,自己没有经营烟花爆竹的相关资质,但抱有侥幸心理的他,并未将该部分烟花爆竹主动上交。随着年关将近,古某为非法牟利,竟还将这部分烟花爆竹进行售卖。

  现公安机关对沈某、古某分别处以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并对查获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对沈某烟花爆竹的来源正在进一步追查。

  在此,警方提醒,今年春节,上海公安继续以“零容忍、全覆盖”的高压态势,加大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管控。非法买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严惩。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