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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竟成自家水龙头了!私人擅自使用属违法行为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徐驰     作者:徐驰     编辑:任天宝     2018-04-26 17: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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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市民拧开消火栓接水 网友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众所周知,消火栓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近日,有网友爆料称,位于市中心的淮海中路上,竟有人拧开人行道上的一只消火栓,直接用塑料桶接水。而根据《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擅自使用消火栓是违法行为。

  拧开消火栓往桶里放水

  记者从该网友拍摄的照片上看到,一名女子站在马路旁,将一只位于上街沿的消火栓打开后,直接用塑料桶接水取用。一旁的柏油马路已经被水沾湿了一大片。

  近日,记者辗转联系到了该网友。据网友透露,4月22日下午月4时55分许,途径淮海中路时,看见几个人推着一辆平板车,停在上街沿旁。“当时,他们把消防栓侧面的盖子打开后,朝桶里放水。”

  该网友将这一幕上传至网络后,马上引来了其他网友“围观”,质疑声同样不断。有网友直言,私自取用消火栓,是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应当被禁止,并予以处罚;也有网友表示,如确实急需用水,应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另有网友称,站在马路上取水,对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来说,也极不负责。

  擅自使用消火栓违法

  记者随后致电上海市供水热线。一名工作人员答复称,私人擅自使用路边的消火栓是违法行为,如经查实,相关部门可予以处理。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发现,《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第八条中明确规定,消火栓专供灭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训练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第九条中规定,因绿化、市容环卫、建筑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市政消火栓或者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的,使用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办理自来水使用手续,取得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后,方可使用,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未办理临时使用手续擅自使用消火栓的,或者违反临时使用消火栓要求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予以警告,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未办理临时使用手续擅自使用消火栓取水的,应当向供水企业补缴5倍以上10倍以下的供水水费。

  市供水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如果发现类似擅自使用消火栓的行为,可拨打上海市供水热线962740反映情况,相关部门会在第一时间派专人前往现场核实查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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