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被当事人据为己有的共享单车 来源/警方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共享单车极大程度地方便了老百姓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便利。可就有人不知道爱惜公共资源,为了一己私利,竟将共享单车偷为己有。
6月中旬,奉贤公安分局柘林派出所民警正在辖区巡逻执勤。这时,一群众骑着一辆“哈罗”单车出现了交通违法行为。民警遂对其拦停并开展依法处置,这时该名群众称,车子并非其所有,是向同事王某借来的。
该名群众所骑的是一辆共享单车,怎么会向同事借呢?民警仔细查看车身,发现该辆单车车锁有被破坏痕迹。带着疑问,民警让该名群众带着去找其同事王某。
在该名群众的带领下,在柘林镇华亭村一处农宅的院子里,民警看到了三辆共享单车,并且抓获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承认,因逛街时发现路边的共享单车没有上锁,于是就萌生了骑回去占为己有的想法。王某将车骑回去后,还将车上的锁卸下,另装了自己的车锁。用同样的方法,王某先后盗窃了三辆共享单车,供自己使用。
面对民警时,王某竟称,自己并不认为这是什么大事情,大不了被发现了再还回去。就是抱着这样“大不了还回去”的想法,王某一而再地盗窃共享单车,殊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
经初步查证,三辆共享单车价值2000余元,具体价格还在进一步估价鉴定中,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被奉贤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警方提示:共享单车在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有赖于大家的共同维护。而那些破坏、私占甚至盗窃共享单车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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