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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带身份证不让进浴室 这名男子为了泄愤竟然拿起电话干了这件事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徐驰     作者:徐驰 通讯员 陈渊明     编辑:任天宝     2018-07-09 1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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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 通讯员 陈渊明)110报警电话是维护社会治安、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但近期,有人为了泄愤竟向110报警服务台谎报警情,严重浪费了宝贵的警力资源。日前,违法嫌疑人舒某、梅某就因谎报警情,分别被宝山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今年6月29日22时50分许,宝山公安分局海滨新村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海滨五村某浴室内存在色情服务。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对该浴室开展清查,却发现浴室内仅有几名男性顾客在大厅休息住宿,报警情况不实。经现场走访调查,该浴室工作人员反映,当晚22时许,曾有两名男子来浴室投宿,但由于二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又不愿意前往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故被浴室工作人员拒绝,为此还发生了口角。经民警调阅现场监控录像并核查比对后发现,拨打报警电话的嫌疑男子正是在浴室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的舒某。

  7月1日12时许,违法嫌疑人舒某、梅某在民警的劝说下主动来所投案。经询问,舒某、梅某分别交代了2人为泄愤共同虚构警情报复浴室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嫌疑人舒某、梅某已被宝山警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谎报警情不仅会导致警力资源的无端浪费,更有可能使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谎报警情也是一种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情节严重,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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