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上海滩 > 正文

因嘴馋而违法!一“吃货”潜入厨房清洗烹制30斤小龙虾连夜吃完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徐驰     作者:徐驰     编辑:任天宝     2018-07-19 18:01 | |

小龙虾.jpg

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夏日炎炎,“小龙虾+啤酒”成为了万千吃货们的“宠儿”。可是最近,就有一位“奇葩吃货”因为嘴太馋,而走上了违法的道路。

嫌疑人将小龙虾装袋拎走.jpg

图说:嫌疑人将小龙虾装袋拎走 宝山警方供图

  今年7月9日,一间小龙虾餐厅的员工向宝山警方报案称,昨晚店铺关门后,放在仓库冰箱里的三十多斤小龙虾都不翼而飞了。接警民警调阅现场监控后发现,当天凌晨,一名身着白色短袖的男子偷偷从餐厅后门溜进仓库。10分钟后,可疑男子提着2个黑色塑料袋匆匆离开。经过进一步走访调查,民警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的逃跑路径,发现嫌疑人居然就住在餐厅楼上。很快,还在睡梦中的盗窃嫌疑人邬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面对着一地的小龙虾残骸,邬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盗窃行为:原来,邬某就借住在餐厅楼上。最近正值世界杯期间,来餐厅吃“龙虾”、看球的顾客络绎不绝,烹调小龙虾时那浓郁的香气更引得邬某垂涎欲滴。于是,他等餐厅打烊后,偷偷地溜进了餐厅库房,把冰箱里存放的小龙虾“一网打尽”。回家后,邬某连夜清洗烹制,大快朵颐,一口气吃光了所有的小龙虾。但没想到天一亮,民警便找上门来。

  目前,邬某已被宝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天。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