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上海滩 > 正文

夫妻不和竟纵火 烧穿出租屋房顶殃及邻居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陆常青     作者:陆常青     编辑:张钰芸     2019-02-20 10:15 | |

  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陆常青)夫妻之间难免产生矛盾,但就在几天前,浦东新区光明村一出租屋内,一名男子疑因夫妻之间不和,竟直接放火烧屋。大火不仅将出租屋烧毁,还殃及到邻居,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2月16日晚上9时许,浦东光明村的一间出租房燃起熊熊大火,现场火光冲天。附近居民发现火情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接到报警后,公安、消防部门赶赴现场开展相关处置工作。经过消防队员奋力扑救,大火在半小时后被完全扑灭。涉事出租屋的房顶被烧穿,房间内物品付之一炬,邻居家也受到殃及。

  据悉,该起火灾起因竟然是人为纵火。犯罪嫌疑人吴某今年53岁,四川来沪,平时租住在该出租屋内。事发时,房间内只有吴某一人,在点燃房屋后,他就从屋内跑出,并留在了事发现场。警方到场后,第一时间将吴某控制。附近居民称,吴某与妻子平时关系不好,两人时常发生争执。目前,案件尚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