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根据规定,若要购买烟花,应前往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运输、储藏、销售烟花爆竹。近日,嘉定警方接到市民举报,有人在微信朋友圈中售卖烟花爆竹。目前,涉事男子已被警方抓获。
图说:市民举报,有人在微信朋友圈中售卖烟花爆竹 来源/网友供图
“过年麻将你要赢,放点烟花我看行。”“想要一年有钱花,过年还得放烟花。”这就是违法人员张某在朋友圈售卖烟花时配上的“段子”。其在微信朋友圈中晒出各种类型的烟花图片,以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的价格“叫卖”,同时还声称,嘉定地区可免费送货上门。接到市民举报后,民警很快锁定了张某的住处。
1月19日中午,民警来到张某位于嘉定菊园地区的住处,查获62箱,15各品类的烟花。经核查,与其在微信朋友圈中“叫卖”的烟花类型相吻合。
张某称,这些烟花是他从花桥地区买来的,随后运输至家中。因为购买数量较多,自己便想在网上出售烟花,赚取差价牟利。
目前,张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图说:上海9个烟花爆竹销售点
昨天,消防部门发布了今年春节期间,上海9个烟花爆竹销售点。今年全市在外环外区域共设置9个烟花爆竹销售点,总投放量为2700箱。全市烟花爆竹统一启售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广大市民群众在购买产品时,需携带身份证件,进行实名制登记,售后将有专人回访核实。若市民发现有人私下售卖烟花爆竹,可拨打96119或11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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