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上海滩 > 正文

撒网捕鸟30只 非法狩猎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陈浩     作者:陈浩     编辑:任天宝     2020-01-26 12:23 | |

mmexport1580006300232.jpg

图说:非法狩猎的野生鸟类 采访对象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近日,松江一男子偷偷跑到金山亭林地区,用捕鸟网偷猎野生鸟类,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1月22日晚,金山公安分局亭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亭林镇红阳村非法狩猎,现场还留有捕鸟工具及被捕获的4只鸟。民警根据该线索,在上海市松江区找到犯罪嫌疑人袁某,并在其家中搜出30只野生动物。

经查,袁某在家附近商店购买了捕鸟网,跑到邻近的金山区亭林镇农村地区,一个月内多次在树林里布网捕鸟,共捕到30只野生鸟,养在家中的鸽棚里。民警赶到袁某家中时,有20只鸟为活体,10只已死亡。

目前,袁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在此,警方提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或地方级保护动物进行捕杀,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希望广大市民共同努力,维护我们和谐美好的生态环境。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