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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事佬|“天天拍车”言而无信 承诺奖励出尔反尔 面对质疑 商家拒绝调解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徐驰 王新华     作者:徐驰 王新华     编辑:季晟祯     2020-07-14 17:53 | |

晚报编辑:

最近,我作为推荐人,为自己的亲戚在“天天拍车”平台上售卖一辆二手车。按照平台微信公众号里的承诺,一旦交易成功,推荐人能够获得500元奖励。但是,直到交易成功,我也没有收到这笔款项。更蹊跷的是,推荐人竟然是另外一个陌生人,我和我的亲戚都不认识。现在,拍车平台以奖励已被领取为由,拒绝给我500元的奖励。希望晚报“和事佬”栏目能够出面,帮我与商家调解。

读者 许女士

【本报调解】

许女士告诉记者,今年6月,她的一位亲戚想要卖掉一辆二手私家车。经过朋友介绍,她向亲戚推荐了“天天拍车”平台。

6月6日,她和亲戚一同前往“天天拍车”平台位于浦东新区康桥东路上的线下门店,签订了卖车协议。但应得的500元奖励竟被陌生人领走,许女士认为自己有理由怀疑,平台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

记者了解到,只要知道卖车人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就能成为“推荐人”。

记者联系了“天天拍车”平台,一名客服人员表示,许女士的亲戚已经完成了交易,推荐人奖励已有人领取,所以无法补偿这笔奖励。

对于这样的说法,许女士表示无法苟同,“当时,我是当着他们工作人员的面,第一时间给客服打电话告知我是‘推荐人’,客服还回答我称,会在24小时内给我明确答复。”可她没收到对方任何答复和解释。随后,许女士拿出截图证据,证明当天成交签约的时候,她当场给“天天拍车”平台打的电话。许女士说,“天天拍车”不守承诺,这样出尔反尔的行为,让她感到十分气愤。

近日,记者再次联系“天天拍车”平台,请平台与客户再好好沟通协商。然而,平台方面态度依旧,“我们公司也有规定,推荐人奖励已被领取的情况下,确实无法再做补偿。”

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秦裕斌律师认为,推荐奖励作为一种单方允诺,只要有人达成了条件,平台即应发放相应奖励。“如根据当事人所称,平台将奖励给予了无关的第三人,不排除可能存在平台相关人员伙同他人涉嫌违法犯罪,骗取平台的奖励。”

他还表示,建议商家与消费者好好沟通,如若确定是自己的责任,理应赔偿消费者损失;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向消保委提出投诉,也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新民晚报记者 徐驰 王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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