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指示牌已过期 陈抗美 摄
最近,家住浦东新区的康花路附近的金先生致电新民晚报962555热线,反映康花路自康士路到康杉路这一路段的两侧已经修建了人行道,但路口树立的两块指示牌上,依旧写有“道路人非共行,请注意安全”的字样,始终没有撤掉。
记者来到沪南路康花路和康花路康杉路的路口,确实看到分别竖立了两块写有“提示:康花路(康士路—康杉路)道路人非共行,请注意安全”的提示牌。
据金先生介绍,这个路段因为过去一直没有设置人行道,行人只能走在非机动车道上,因此形成了“人非(非机动车)”混行的乱象,从而给行人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此,有关部门特意在沪南路康花路、康花路康杉路的路口,分别竖立了这两块提示牌,以提醒往来的行人。
然而,前年(2019年),在新民晚报新民App和当地居民们的多次呼吁下,当地有关部门先后在康士路到康杉路这一路段的两侧修建了人行道。从此之后,往来的行人不必再与非机动车“共行”,而是可以安全地走在人行道上。
金先生说,康士路到康杉路这一路段的人行道已经顺利通行一年多了,然而,那两块提示牌却还依然竖立着。
“如今,提示牌已起不到提示的作用,只会误导过往的行人和车辆。因此,我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地将它们撤掉。”金先生如是说。
新民晚报记者 徐驰 通讯员 陈抗美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