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消防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 通讯员 殷婕)今天凌晨3时30分左右,嘉定区海川路58弄小区门口发生一起车辆起火事故。在事发前,该车曾发生事故,驾驶员在驾车前往修理厂的途中车辆起火燃烧。消防部门接报后迅速到场处置,该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
接到报警后,嘉定区消防救援支队江桥消防救援站两辆消防车到场处置。消防队员抵达现场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靠在海川路路边,车辆前部正在燃烧,现场升腾起阵阵黑烟。而车辆驾驶员在车辆起火前已经从车内撤离,并未受伤。
消防队员立即铺设水带,利用消防泡沫控制现场火势。经过几分钟扑救,明火被完全扑灭。随后,消防队员用水对车辆起火部位进行充分冷却,防止复燃。据车主介绍,该车辆在起火前,曾撞击路边电线杆,事发后自己并未报警,而是打算自行开往修理厂维修。不料,在行车途中车辆起火。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切勿盲目冒险继续驾车,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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