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上海的四色垃圾厢房前坐着一位身穿志愿者马甲的阿婆 本报记者潘高峰 摄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明天,《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明天将付诸表决。今天下午(1月30日),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表决建议稿情况,共接受代表意见和建议646条。其中与法规相关的意见达到71处,经过两次修改,有36处得到了采纳,比例超过半数。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虽是日常小事,但意义非常重大,体现了上海文明程度、国际化、精细化管理与城市基层治理等等能力,更是一场改变千百年来生活习惯,深刻的社会革命。
丁伟表示,这是本届人大第一个提交人代会审议的法规草案, 此次立法不是仅仅对分类投放进行规范,适用范围涵盖了从源头减量,投放、运输、到末尾的无害化处置整个链条。此次立法体现了人大常委会自我加压,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进一步听取代表意见。此次立法在常委会层面就审过三次,每一次都征求过人大代表的意见。
本届人代会共有488人次提出646条意见和建议,其中2/3的建议都是和宣传建议相关,代表对草案基本认可,大多都是完善性意见。 “我们的原则是能采纳尽量采纳,不能采纳就逐一修改。”丁伟表示,经过两次修改,代表提出的与法规相关的71处意见中,有36处得到了采纳,比例超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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