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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和局长出庭应诉,这堂“三合一”法治课有滋味!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孙云     作者:孙云     编辑:赵菊玲     2021-12-01 09:10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孙云)被告席上坐着区领导和局长,隔壁视频直播会议室的观众席上坐着区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部分行政机关的40余名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第8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杨浦区法院与宝山区人民政府昨天共同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在这场行政复议案庭审结束后的讲评交流中,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宝山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丁炯炯和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哲都表示,这是一堂特别有收获的法治课。

图说:区领导和局长出庭应诉,这堂“三合一”法治课有滋味 孙云/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一年多来,上海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法庭上应诉。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哲昨天统计了一下,今年以来,该局100%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在11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平均每个月都有一件,其中,他本人出庭应诉5件。他表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来说,每一次出庭应诉不仅都是一次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化解矛盾的机会,而且,“行政诉讼就像一面镜子”,还是一次深挖工作瑕疵、堵住工作漏洞和风险的机会。通过积极、认真地出庭应诉,真正起到了“出庭、出声、出效果”的良好成效。

在昨天的庭审中,杨浦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上海某药房不服被告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和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记者通过旁听庭审了解到,2020年2月,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民举报,对位于宝山的某药房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的行为开展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后,该药房不服,向宝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行政处罚决定。该药房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

图说:庭审现场 杨浦区法院供图

根据上海法院知识产权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规定,本案由杨浦区法院审理。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被告的法定职权及被诉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执法程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及辩论,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双方诉辩意见,将在评议后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杨浦区法院与宝山区人民政府联合举行案件讲评会,希望通过庭审这一特殊的“法治现场教学课”,提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出庭应诉能力,同时,由杨浦区法院院长王朝晖通报杨浦区法院受理的涉宝山区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基本情况及提出建议,将法庭打造成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讲堂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教学现场,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培育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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