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正文

视频 | 上海市实施《反恐法》办法,这些知识点你get了吗?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屠瑜     作者:屠瑜     编辑:黄佳琪     2021-12-01 19:49 | |

2021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定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八章五十四条,分总则、责任体系、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应对处置、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敲黑板,听警察蜀黍给你划重点——

第一,实施时间要知道。《办法》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五十四条,分总则、责任体系、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应对处置、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第二,机构设置需了解。《办法》权责清晰地构建反恐工作体系。明确市、区两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以及所属主要成员单位等的职责义务,触角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逐步延伸,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与群防群治的社会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形成城市依法反恐的“闭环”,进一步升级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反恐格局。

第三,部门职责更清晰。《办法》对各行各业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都进行了明确。(字幕:教育行业、物流运输行业、长途客运行业、住宿行业、公共交通行业、车辆租赁(交易)行业、互联网行业、特定危险物品管理、危险物品限制交易措施、“低慢小”航空器安全防范、生物安全防范等)

第四,目标防范规范化。重点目标管理上包括重点目标范围、单位职责、“三同步”要求,并对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履行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职责,落实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以及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相关技防、物防、设备、设施进行了细化。

第五,法律责任操作强。《办法》对相关行业违反客户身份查验、信息登记以及重点目标未依照规定履行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职责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以上这五点,你get了吗?

通讯员 沈浩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