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涉县网民张某在网上发帖吐槽,医院食堂的饭菜价钱比以前贵了,吃得也不如以前好了,过去“七八元吃不了”,现在“20元吃不好”。没想到,这样的吐槽,竟使张某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行政拘留。
这则新闻引起轩然大波。许多习惯在网络上购物、点评的消费者傻眼了:“这也拘留?”“那么,京东、淘宝、大众点评网等还要不要点评?”“我以后都不敢发帖说学校食堂难吃了。”
警方理由是,发帖人张某曾参与经营县医院旧址食堂,新医院搬迁后,因未中标新食堂经营权而心有不满,所以,“涉嫌虚构事实”。那么,张某到底有没有“虚构事实”呢?据警方查明,张某确是在今年6月初在医院就诊。而医院食堂经营者回复,承认饭菜价格确有涨幅,比如,确实存在14元钱一碗的面条。“帖子指责我餐厅饭菜贵、量少,我虚心接受。”这怎么算得上“涉嫌虚构事实”呢?即使张某原来是经营者,无论他发帖动机如何,如今作为消费者,仍有评价的权利。
网民消费吐槽被拘也是权力“乱作为”的表现。令人更惊奇的是,张某不是在6月发帖之后的几天被拘留,而是在两个月后。原来,8月16日,涉县县委举行了一次经济工作会议,县委书记鼓励全体干部“大干100天,打赢攻坚战,再创新震撼,干出个样子让全县人民看看”。因此,警方立即“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成功破获两起虚构事实、网络传播、扰乱公共秩序案。这样,就把“挑食”的张某给拘留了。拘留通报指出,这是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大干100天,让涉县更加和谐平安”。显然,将张某拘留,成为这场“大干”的成绩。这不是公权力的“乱作为”吗?
在舆论的压力下,邯郸市公安局进行了复查。20日,邯郸市警方发布复查结果,原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责成涉县公安局撤销,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执法者更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用权。依法执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法用权是依法执政的基础。权力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当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执法者也要严厉打击制造谣言者,同时,公民在网上发表言论,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只要不触犯法律法规底线,就应该保护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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