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的一纸新规,引发轩然大波:校方近日发布的《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指出优秀网络传播成果经申报认定后,将等同于“一级学术期刊”或“核心期刊”的学术成果。有些媒体由此提炼出“浙大:微信10万+可认定为一级学术期刊发文”的标题,这也引起不小的争议。
在部分媒体发文可视作核心期刊刊载,此前有高校就曾做过类似尝试;但在未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限定在“论文”或“学术版面”方面,浙大显然是首个吃螃蟹的。
说到“10万+”,很多人首先想起的,是鸡汤文、养生帖、标题党等;提及“学术成果”,人们脑中蹦出的“弹窗”则可能是严肃论文、专业理论等。在不少人印象中,这两者本该没有交叉。正因如此,当浙大将微信10万+阅读量也引入学术成果评判体系时,很多人担心,这会制造负向激励,鼓励部分学者做网红而非做学界中人,追求点击量而非秉持质量本位,进而导致学术成果为迎合网民的阅读口味与认知层次而在质量上做出媚俗化让步。
这并非全无道理:学术与大众品味之间本就有“次元壁”,很多学术理论精深晦涩,跟“爆款”注定无缘,但这无损其专业水准与学术造诣;有些文章虽然有传播广度,却没什么学术性价值。让学术归学术,保持学术评判标准的纯粹性,仍很有必要。
但这不等于就该对浙大的破冰性探路轻易置否。某种程度上,浙大新规是对现有学术评判体系的补充,而非替代方案;所谓的“10万+”,不是评判学术成果的关键指标,只是评价“优秀网络传播成果”时衡量其影响力的非主要、唯一因素。就算有了“10万+”,还得经过专业学术委员会的评审认定。
这无疑是对当下以核心期刊为中心的学术成果评价体系的完善:正如有学者说的,“唯核心期刊论”背景下的“学术规范”,已沦为现代版的“八股文”,从“破题”的摘要开始,到“承题”的关键词、绪论,再从“起讲”的问题提出和域外介绍,直到“起股”和“中股”的问题阐述才算步入正题……这让很多论文为文本规范所累。何况,因时效性匮乏,这些论文成果转化率与社会价值也受限。相形之下,有些学术成果发表在媒体、网络上,学术价值也能跟社会价值更紧密结合。
学术成果不应囿于书斋,而应反哺社会;不应将刊载渠道框定在“期刊”上,而应回归质量与价值为主。这理应是学术评判标准纠偏补漏的价值指向。
事实上,很多重大事件和公共话题上,社会也确实需要公众型学者发声,以专业判断的“良币”驱逐那些带节奏、盖歪楼话语的“劣币”,让理性在意见市场更有分量。
所以,别急着对“10万+可当发期刊”拍砖,有些补丁可以打,但没必要否掉其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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