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一件商品时,实物看不见、摸不着,以什么作为判断依据?如果一件商品销量高、评价好,会不会影响你的判断?对很多人来说,答案是肯定的。但也有人说,自己早就不去看那些“好评”了。为什么?因为部分“好评”不是真实的,是“刷”出来的。不少消费者已经练就“火眼金睛”,能看出哪些“好评”可信度高,哪些“好评”很可能掺了水分,是“买”来的。
“几元钱买一条好评,一两千元升一颗钻”,刷单已经形成一条产业链。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制造虚假销量和好评,为网店提高信誉度,坑的是消费者,不仅扰乱市场秩序,而且破坏了“诚实守信”这条底线。如果放任之,劣币驱逐良币,本来诚信经营的商户,为了生存下去,也可能不得不加入刷单炒信的行列。
法律已对此作出反应。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新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这一规定,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这意味着,除了经营者对产品的虚假宣传,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
当然,从立法到执法,还有一个让法律从纸面走入现实生活的过程,但法律的修订,本身就是在明确宣告,刷单炒信这类破坏市场秩序和诚信底线的行为,并非处于“法外之地”或者暧昧的“灰色地带”,而是确确实实的违法行为,且将面临严厉的法律惩处。此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虽明确了不得以虚构交易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但最高罚款额度仅为20万元。
实际上,对于刷单炒信,司法机关也已有所行动。今年6月,杭州余杭区法院对一起刷单炒信案件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李某创建平台、组织会员刷单炒信并从中牟利的行为构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对付刷单炒信等行为,职能部门、电商平台、商户的责任自不必说,个人也不能认为与己无关。至少,不能参与刷单行为。有些人觉得“兼职”刷单无伤大雅,还能赚个外快,甚至因为这种心理,堕入诈骗者的陷阱。网购时代,一定程度上,我们的消费决策依赖着他人的经验和评价,别让“好评”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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