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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随笔丨压岁钱里看三观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马丹     编辑:郁晶陶     2018-02-22 13:30 | |

小时候,最开心的莫过于过年。这个节日意味着寒假,意味着吃不完的零食,意味着外婆的私房菜,更意味着走亲访友时的压岁钱。也想必,许多人都听过父母这样的话:压岁钱我替你收起来,等你长大后给你。然而,长大成人之后,我们大多不会再惦记这些压岁钱,更知道压岁钱有时候其实也是一种“礼尚往来”——从这个红包收进,转身换个红包送出。但有意思的是,今年春节,讨要压岁钱上了头条:济南一位姑娘因为父母离婚谁也不愿支付学费,把父母告上法庭讨要5.8万元压岁钱,最终姑娘还胜诉了。

压岁钱居然还受到法律保护?济南中院在判决“压岁钱”一案时,遵循的正是《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监护人的职责之一,家长一定要向孩子说明清楚:收上来只是为其保管而非没收,钱还是归他们支配和使用。

济南的姑娘胜诉了,不愿承担养育子女责任的父母得到了教训。但是,亲子对簿公堂终究是少数,对更多人来说,压岁钱承载的意义或许才是这个新闻引发的思考。这几年,随着国民收入水平提高,压岁钱有时候也渐渐成为一种负担。这几天网络上热传的一张“全国压岁钱地图”显示,压岁钱早就从上世纪80年代的10块钱,水涨船高到现在的几百甚至数千,红包越来越鼓,使得一些长辈招架不住,极少数晚辈甚至还会私底下用压岁钱的多少衡量亲情的厚薄。

压岁钱里看三观。在我看来,压岁钱本是讨个好彩头,晚辈拜年尊老尽孝,长辈给钱传递祝愿,可千万别把这老祖宗留下的传统美德物质化了。就像“压岁钱地图”里的广东省,压岁钱平均只有50元,这股压岁钱里的“清流”照样也能讨到好彩头。至于压岁钱的归属和使用,或许可以参考济南一案的法律条文,“钱还是归他们(孩子)支配和使用”。压岁钱也可以成为成长的道具,教会孩子学会如何花钱,学会如何用钱建设人生,而父母的责任则是应该成为孩子正确金钱观的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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